从DoNews的i门户了解到i桌面,体验了一下,本来感觉还不错,但他们的公司简介中赫然写着“XX和XX先生于2005年11月带着在加拿大发明的全球首创的网页剪贴技术(该技术现已在美国和中国递交了专利申请)回国创立了爱笛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。”,看起来有些别扭。
不知道Netvibes这类的网站算不算侵权,需不需要给他们支付专利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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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月 22nd, 2006 at 1:31 pm
hi,递交专利申请,和专利申请被通过,是完全的两码事。
因为谁都可以递交专利申请,请注意,是“申请”。
但专利被审核通过,往往是四五年之后的事情,起码google提交的那些专利是这么漫长的通过周期。
十一月 22nd, 2006 at 2:04 pm
谢谢 zhengyun 的回复,通过的时间好长,有了好的主意一定要及时提交“申请”啊。
十一月 27th, 2006 at 12:03 pm
呵呵,他们的专利是指能剪切任何网页任意模块,非读取RSS,netvibes又没有搞此功能,谈何侵权?
十一月 29th, 2006 at 9:31 am
o, 那这个就更侵范网页内容所有者的权利了。
二月 13th, 2007 at 8:54 am
人家又没有盗链,并且会给原网站带来流量,谈何侵权。